服務對象
本會以 18 歲以下失親或缺乏母愛之弱勢家庭兒少為主要扶助對象,
並依家庭實際生活狀況、經濟困難及扶助需求進行評估。
補助項目

生活補助

學雜費補助

醫療補助

緊急救助
申請方式與流程
全年度開放申請 ♡
本會不受理一般個人自行提出申請,須透過社政、醫療、社福機構或學校之專業人員協助轉介申請。
轉介單位
縣市政府社福單位
立案社福單位
醫療院所
學校機關
提出申請
填寫轉介單
檢附相關申請文件
請以【電子郵件】方式
寄送申請資料
基金會審理
依家庭
實際狀況、經濟需求
進行評估
審核結果通知
通知轉介單位承辦人
依核定內容辦理
後續行政事宜
撥款
依核定補助內容
辦理撥款作業
本會於收到完整申請資料後,原則於 10 個工作天內回覆審核結果。
▎基本申請文件
必備!!
- 個案轉介單
- 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
▎經濟證明文件 (以下文件至少擇一檢附)
必備!!
- 當年度全戶(中)低收入戶證明
- 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
- 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
▎特殊情況證明
- 醫療診斷證明
- 身心障礙證明
- 重大傷病證明
- 非自願離職證明
- 在監執行證明
- 失蹤證明
▎其他相關文件
- 匯款帳戶存摺封面影本
- 學雜費單據
- 醫療費單據
- 其他相關之證明文件
實際應備文件依個案狀況及申請項目而異,本會得視審核需要請轉介單位補充相關資料
